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省技工院校与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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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省技工院校与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5]142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技工院校、高等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技工院校与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鉴定质量,充分实现“双证”就业、素质就业,根据原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技工学校高级班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的通知》(鲁劳社办〔2004〕34号)、原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高等职业院校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鲁劳社〔2004〕41号)及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15年全省技工院校和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鉴定人员范围及职业(工种)

参加统一鉴定的人员范围为:技工院校中符合申报高级工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高等职业院校中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主体专业应届毕业生;按《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职发〔2013〕3号)要求,高职院校中与技师学院合作培养试点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各有关院校可根据本院校专业及教学实际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工种)标准分类大典》确定相应的职业(工种)名称组织申报。

二、鉴定方式与命题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答题纸或答题卡)作答和智能化考试两种方式进行。操作技能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两项考核采用百分制,均达到60分为鉴定成绩合格。理论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操作技能考核时限,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一般不超过300分钟。

我省已在部分院校推行智能化考核试点工作,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知识考试采取上机考核,对已具备智能化考试机房要求的考点,均可作为机考单位,考试时间可做相应调整。

统一鉴定的试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从国家题库中提取;未建立国家题库的职业(工种),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专家命制试题。

三、组织方式及鉴定时间安排

全省技工院校和高职院校毕业生统一鉴定工作,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试卷、分级实施的原则,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省属院校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实施;市属院校由各市按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组织实施。

2015年组织两次全省技工院校和高职院校统一鉴定。时间分别定于5月23日和11月28日上午8:30开始理论考试。理论考试结束后,顺延进行技能操作考核。

各有关院校于4月15日、10月7日前组织考生填写《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见附件1),将《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见附件2)与考生资格证明材料按隶属关系报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于4月20日、10月12日前对所属院校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上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利用“学生基本信息库”对报名情况进行比对审核。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于4月21日、10月13日前在“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管理系统”对省属院校下发“2015年××月省属院校统考”计划。各省属院校务必于5月7日、11月2日前将考生信息录入完成,并提交上报。其他院校按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求操作。

5月15日、11月20日前,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向各院校下发《操作技能考核材料准备通知单》。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分别于5月22日和11月27日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取试卷。

鉴定结束后,理论试卷与答题纸(卡)按规定现场密封,技能考核的成绩汇总表及评分表按规定由考评员、督导员签字,同时填写《职业资格鉴定现场质量督导评估表》。按隶属关系送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分别组织阅卷,并在阅卷结束后,将成绩分析和阅卷情况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理论考核与技能考核两项全部合格的考生,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收费

统一鉴定收费按照省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搭车乱收费。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规则》要求,规范考务管理,加强现场督导,确保统一鉴定质量

(二)各市要严格按规定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不得擅自扩大报考范围和修改报名标准。未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各市各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对院校学生进行高级工及以上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统一鉴定的考核过程、考核成绩、证书发放等工作进行抽查。对不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违反鉴定规定的单位、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做好今年的统一鉴定工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设立考试值班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值班电话:0531-86012203,监督电话:0531-86022233转9。各市也要设立值班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考核突发事件。

 

附件:1.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

               2.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3月27日

 

作者:成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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