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 2020 年烟台市“金蓝领”培训基地及计划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技工(职业)院校:
根据《烟台市“金蓝领”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烟人社规〔2019〕9 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将 2020 年度烟台市“金蓝领”
培训基地及计划予以公布,并就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各培训基地应按照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不得随意变更培训的职业(工种)、培训等级和培训人数。实际招生人数超过或少于计划人数需要调整的,应书面申请调整,经批准后实施。高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级工培训基地及计划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布。
二、严格把握参训人员条件。各培训基地要按照《办法》规定的培训条件严格把握参训人员条件,年龄、职业资格证书和工龄的截止时间以报名参加培训的时间为准;工龄证明、劳动合同单位与参保单位名称要一致,不一致的要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要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对超龄、职业资格证书和工龄时间不足、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非技工(职业)院校教师、非我市企业职工不得纳入培训范围。参训人员报名材料(学员花名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参加培训承诺书)、培训教学大纲(含授课计划表)应于 6 月 12 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三、全面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培训基地组织开展的通用知识和专业理论培训,原则上使用我局公布的第一批线上培训平台“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网”(网址:www.wljnpx.com)开展线上培训。如开展培训的职业(工种)及等级不在网站范围的,可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的其他线上培训平台,自制课件开展培训的应报相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采取线上培训平台学习的,要
有后台数据支持,能够随时导出学员姓名、身份证号、课程内容、学习日期、课时等培训数据,并存档备查。采取集中授课、实操训练或与企业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培训要按照规定录制视频,每课不少于 15 分钟。
四、加强培训过程监管。培训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培训基地提供的授课计划表,不定期抽查培训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学员签到表或指纹记录、授课教师、课程内容、培训人数与授课计划表是否相符,签到表必须由学员签字,划勾无效。
五、按规定申报培训补贴。按照《办法》规定的补贴申报要求,培训基地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都应按要求于 6 月30 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拨付。未完成通用知识学习内容和课时的,不予补贴。
六、培训项目实行承诺制。参训学员对本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培训基地开展培训情况、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监督情况都要进行书面承诺。承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按计划完成培训内容和课时要求及监督审核情况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并对此承担相应责任。培训基地和县市区在申请补贴时必须提交承诺书,参训学员承诺书由培训基地存档。
请各基地按照公布的培训计划抓紧做好培训的各项筹备工作,力争早开班早培训。所有培训应于 10 月 20 日前全部完成,结业考评及鉴定考核拟于 11 月 30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建亭 6783397
邮 箱:ytzynl@163.com
附件:
1.2020 年烟台市“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基
地及计划
2.2020 年烟台市“金蓝领”高级工培训计划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