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社会办学机构在学院开展招生及培训的通知
近期我院发现有个别未经学院资质审查和审批的校外人员、机构进学院进行虚假招生宣传和培训。学生参加这些培训,可能会面临包括财产损失、教学质量低劣的风险。比如非法组织学生包车异地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使同学面临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我院学生合法权益,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进校招生宣传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我院已对校外培训机构在校招生宣传实行了严格的准入审查制度。
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审查,由成教处负责。通过审查的项目在成教处网站进行公布,并向通过审查的校外机构出具《校外机构进校宣讲、培训许可证》
今后,凡是经上述程序许可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均须主动向学生公示《校外机构进校宣讲、培训许可证》(样表附后),并严格按照规定提供服务。
今后,未出示《校外机构进校宣讲、培训许可证》的,均是未经学校认可的培训项目。我院学生如参加此类培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咨询及举报电话:6927087 联系人 杨海英(13105205888)
校外机构进校宣讲、培训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
本表一式2份,成教处、校外机构各执一份
许可单位:
项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许可时间: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许可范围:
培训(宣讲)对象
烟台职业学院成教处(盖章)
年 月 日
作者:成教处